日本国外务省4月21日决定,自5月8日起采取以下放宽中国人赴日签证发放条件的措施。该措施的具体内容如下: 
针对居住在中国境内中国人 

1.开始向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发放多次签证 
面向为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及其家属,开始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间为30天的多次往返签证(初次赴日目的限于观光旅游)。 
2.将东北三县多次签证扩大为六县 
将东北三县(岩手县、宫城县、福岛县)多次往返签证的访问对象地区扩大为东北六县(青森县、岩手县、宫城县、秋田县、山形县、福岛县)。同时,取消要求具有一定经济能力人士过去3年内有赴日经历的条件。 
3.放宽相当高收入人士多次签证 
为相当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属发放的多次往返签证(有效期5年,停留期间90天),初次赴日目的不再限于观光旅游,亦可以用于商务或访友等目的。此外,申请该签证的人士,可以自行安排赴日机票、住宿等。 
4.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申请手续 
针对信用卡(金卡)持有人,简化个人单次观光旅游签证的申请材料。 

针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的措施 

  1. 居住在中国境外的中国人也可与中国国内申请同等条件签发观光多次签证。 
  2. 具有足够经济能力人士及其家属,发放有效期3年,停留期间为30日的多次往返签证;
  3. 向具有相当高收入人士及其家属,发放有效期5年,停留期间为90日的多次往访签证。
(转自日本驻华大使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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